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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杂谈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重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事项 |
更新:
2013-3-19 |
□机构改革过程中,严肃改革纪律,严控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确定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任务分工
□明确指出《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8日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机构改革,重点是抓紧把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研究确定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交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单位的设置;批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铁路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
会议讨论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会议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新组建机构和职能调整机构的“三定”规定。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改革纪律,严控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会议研究确定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任务分工,将《方案》内容分解细化为72项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会议指出,《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从大局出发,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突出重点、分批实施、逐步推进。
今年,各部门要按季度列出工作时间表,扎实推进改革,以一批实实在在的成果让人民群众见到实效。
(1)减少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事项,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发布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
(2)下放一批国家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地方的项目。
(3)取消和下放一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一批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4)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5)减少、合并一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一批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6)提出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等放宽工商登记条件的方案。
(7)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8)出台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的具体办法,抓紧制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的方案。
(9)整合房屋、林地、草原和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
《方案》确定的其他改革也要积极有序推进,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会议强调,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发展市场经济、法治经济的保障。要把职能转变作为新一届国务院工作开局的关键,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大幅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向市场放权,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从根本上遏制行政审批边减边增问题,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管住管好政府该管的事。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把更多精力集中到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大事项上来,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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