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开庭审理了奥运主题歌《我和你》被指剽窃一案。
因认为2008北京奥运主题歌《我和你》剽窃了自己的作品,山东大学副教授王瑞华与土家族男子张明仁,将2008北京奥运音乐总监、作曲家 陈其钢以及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一同起诉到法院,此案两名原告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昨天,王瑞华及张明仁都为此案开庭专程从外地赶到北京参加庭审,被告陈其钢则委托律师出庭。
王瑞华介绍,2007年8月16日,她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2008年8月8日,她发现奥运主题曲《我和你》无论从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网友张明仁表示他的作品也疑似遭到剽窃。
王瑞华和张明仁就奥运会主题曲《我和你》起诉陈其钢后,北京市一中法院一审以涉案 作品“不构成实质相似”为由驳回了王瑞华和张明仁的诉讼请求,二人上诉。
昨天的庭审,张明仁和王瑞华都认为,陈其钢的作品晚于两人的作品完成,陈其钢作为奥运会开幕式的音乐总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承认听过大量奥运会征集歌曲,其创作的《我和你》无论内容、结构、韵律、词句等都与两人的作品多处相同或相似,所以他们有理由相信陈其钢接触并剽窃了他们的作品。
陈其钢的律师则表示,奥运歌曲是陈其钢独立创作完成的,并提交了各版本的修改稿证明。律师还称,征歌办官员提交法院的证据可以表明,征歌办当时只提供过47首精选的作品给陈其钢,那里面不包括王、张的作品。
庭审最后,王瑞华和张明仁表示同意法庭调解,但是由于陈其钢一方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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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出意见歌词属借鉴
由于对于涉案作品是否构成实质相似双方争执不下,王瑞华当庭申请法院对三个作品进行专家鉴定。王瑞华称,作词是专业性的工作,法院是专业法律机关,但是不代表有着专业的歌词素养和歌词鉴定能力,因此法院应该经过专业机构和专家的鉴定,再作出判断。
据了解,王瑞华已经向法院提供了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清华和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馆常务副馆长吴义勤教授的专家意见,认为王瑞华的应征作品和陈其钢创作的奥运主题歌题目完全相同,这种概率非常低。诉争歌曲从歌词到中心思想、基本思路及具体歌词都有完全相同之处,这表明陈其钢的歌词是在借鉴王瑞华和张明仁歌词的基础上改写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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