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夹心层”住房难的公租房建设一直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1年6月15日经江苏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已发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办法》中的焦点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江苏省公租房明确“只租不售”,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保障对象为“一种家庭,两种人群”,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其中,环卫工人作为重要人群,将列入优先解决范围之内。
保障人群
外来务工人员
不设收入限定标准
根据《办法》,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为“一种家庭,两种人群”,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约为所在城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
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彭向峰解读。大中专院校毕业,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外地城镇新就业人员,不在可申请公租房的范围内。
据统计,全省每年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达70余万人。
《办法》中并没有对后两类人群作收入的限定,只是对其户籍以及劳动关系进行一定的范围限制,这也意味着,无论是民工或是海归白领,不论他们的薪水各有多少,只要符合条件都有机会申请公租房。
租金标准
只租不售
同地段租金打7折
公租房的价格是市民最为关注的话题,根据《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发布。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期调整、发布。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如三解释道,根据管理部门对现有公租房的调查,目前市场上的公租房总体都是福利型,租金共分为三档,一张床最低一天1元,一间房一个月100—200元,一套房一个月则是2000—4000元不等。下一步江苏公租房还需要向为承租者提供好的租赁服务发展。
江苏的公租房今后会不会面向承租户开放购买呢?“江苏的公租房贯彻的是‘只租不售’的指导思想。”王如三表示,“只租不售”最重要的原因则是,江苏省需要在市场保持一定量的国有、共存产权的房屋,以平衡供需和平抑租金,减低市民的住房消费负担。
住房标准
拎包入住
甚至还有吧台
随着建设周期的推进,全省各地已经有不少公租房陆续交付使用。公租房里究竟配置了哪些家具?王如三透露,江苏的公租房都为简装修房,内部设施标准就好比“招待所”,包括床、桌椅、电视、柜子,甚至有些集体住房里的公共区域还设置有吧台等。另外,床上用品和电器也有配备,承租人基本上可以实现拎包入住。
王如三告诉记者,在户型面积方面,根据国家的规定,公租房成套面积约为60平方米,因此此次《办法》并没有对公租房的面积进行详细的规定,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配置,可以是单室间,也可以是套房。如,江苏目前出现的最大的公租房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是一个套房,可以将房间分别租给承租者。
公共租赁住房初次承租期一般为3年至5年。初次承租期满后,承租人仍然符合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续租必须重新签订书面合同。但新就业人员续租期最多不超过5年,且续租期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也就是说这类人群最长租期为10年。
(本文来源:龙虎房产 ) |